| 今年,如果餐饮店主再以面粉、蔬菜、肉品价格上涨等理由,借机调高菜谱价格,且调价幅度远大于成本涨幅,那么其经营成本将有可能被披露于众。
3月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部门将严控价格上涨连锁反应,对首府重要商品实行调价备案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首府各大综合批发市场、粮油市场、牛羊肉市场、猪肉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各类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去年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局根据本报《首府36家餐饮店抱团涨价》的新闻报道对首府79家民族快餐店的抓饭、拌面价格进行了调查,并与乌鲁木齐市价格成本队对抓饭、拌面等食品的成本进行了核算。
今年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局将开展以下“四个区分”工作:区分成本推动正常转嫁与借机哄抬价格的界限;区分企业自主定价与串通涨价的界限;区分行业组织提供价格信息服务与操纵市场价格的界限;区分销售企业正常库存水平与明显高于正常库存水平的界限。
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局有关人士表示,对于有成本转嫁幅度不合理涨价行为和借机搭车涨价行为的餐馆,将在必要时对外披露其成本变化,涨价比率等情况。
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继续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外,他们还将盯死涨价幅度过大,或价格异常波动商品背后的人为因素。对于实施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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