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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部分饭店无视餐位费禁收令
吃四方美食天地 (2007-08-25) 进入论坛   字体: [ ]  

 哈尔滨市工商局针对餐饮业发出的餐位费禁收公告已近一个月,但哈尔滨市仍有部分饭店无视“禁令”,对消费者进行“强行服务”。

    李女士和朋友近日在哈尔滨市开发区的汉斯啤酒坊用餐。结账时,李女士发现结账单上多了3元钱湿巾费。她向饭店工作人员表示,事先并没
有明示和被告知湿巾收费,按哈尔滨市工商局规定,这3元钱的收费是违法的。

    汉斯啤酒坊的一位主管称,饭店就是这样规定的,湿巾的钱必须收,至于违不违反相关规定他不管。李女士最终没有要回被多收的湿巾费。

    哈尔滨市工商局7月27日发出的公告有这样的内容:“饭店在不事先告知消费者为有偿服务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提供的湿巾、茶水、一次性餐筷、面巾纸等,应视为免费服务。”“如果饭店向消费者提供的包括湿巾、面巾纸、一次性餐筷、茶水、密封消毒碗筷等为有偿服务,应按照具体明细明码标价,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只有在消费者自主选择的前提下,饭店经营者才可向消费者提供有偿服务,否则就属于强行服务行为。”

    李女士说:“谁也不差这几块钱,可相关的规定都出台了,这些饭店为什么不遵守?这钱就像是被从兜里‘抢’去的,心里特别别扭。”

    据一些市民反映,工商局的公告发布后,哈尔滨市的部分饭店依然我行我素,对消费者实施“强行服务”,他们希望相关部门在政策规定出台后应加强监管,对于不执行规定的饭店应该严查,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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