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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食品添加剂不备案最高罚5000元
吃四方美食天地 (2007-08-11) 进入论坛   字体: [ ]  
市质监局从本月起将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相关企业必须将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来源、生产企业、企业在生产的各种食品中添加该物质的最大限量等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备。逾期不备案的企业,最高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

企业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添加物质,且故意在备案中瞒报、谎报真实情况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撤销备案,责令限期改正并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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