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林志党)从本月起至10月30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普查,建立质量卫生档案,加强监管。
本次普查对象为泉州市行政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无论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处于停产状态,将纳入普查范围。据介绍,本次普查的食品包括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制品。而居民、农户自产自用的食品以及仅经风吹日晒未经加工的食品如干辣椒等,不在调查之列。
纳入普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是指7人以上(含7人)且未经质监部门调查建档的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工单位);小作坊是指由7人以下(含个体工商户)组成的,有固定场所,以手工制作为主或者有少量简单的生产加工工具和简易生产设施,其产品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城乡集贸市场和其他市场内销售食品的现场加工销售食品者、现做现卖、流动制作等形式的食品加工摊点、加工制成的半成品仅作为某一企业原料的初级农产品加工点不在调查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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