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属于住宿业的“饭店”,与餐饮业的“餐厅、餐馆”,今后不得混淆使用!昨日,记者从中国烹饪协会获悉,由于名称的不规范容易造成业态混淆,引发消费纠纷。该协会致函国家工商总局,建议在工商营业执照中规范使用行业术语。
据了解,由于风俗习惯及地域的差别,各地对饭店和餐厅、餐馆的界定有的比较模糊,饭店的外延被扩大。“哪怕只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的餐厅也叫饭店。”中国烹饪协会人士称,专用名词使用的不规范很容易造成许多不必要的危害。“以前曾经有餐厅以饭店名义加收服务费的消费纠纷,经营者与消费者各执一词,实际上就是因为餐饮业和住宿业之间对以上两个专用名词的理解不同而造成的。”该人士还称,登记机关对申报的专用名词没有按国家标准确认业态,还可能出现统计数据的失真。
按照国家经济行业分类的规定,饭店应属于住宿业,餐厅、餐馆则属于餐饮业。因此,中国烹饪协会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及地方各级工商局在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时,规范使用“饭店”与“餐厅”行业术语并制定相关规定,按照相关标准严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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